南京市公安局2021年第五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条件、对象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对专业技能和文化程度有特殊要求的,应聘人员应当符合相关要求。招聘具体条件详见职位计划简表。
(二)招聘对象及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不受户籍限制;但必须通过“苏康码”进行登记报备,健康码显示为绿码。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曾在本市各级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个人原因离职的人员(不含因违法违纪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辞退的情形),须满3年后方可重新应聘;
(5)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