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2022年6月1日起,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增设4000元、5000元、6000元三个缴费档次,调整后,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确定为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等14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2、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保留原有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30元的缴费补贴标准,进一步确保社保帮扶政策的延续性,巩固兜底保障成果,持续发力暖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