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人才公寓申请材料
申请人只需提供招录(任职)文件或劳动合同(协议),本人及配偶在市区名下无房,以及在市区正常缴纳社保(A、B、C类人才不限制社保)即可申请人才公寓。
所有申报资料交用人单位初审盖章,由用人单位填写《襄阳市第九批人才公寓申请信息汇总表》集中报送。
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引进单位招录、任职文件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
(二)申请人本人(及配偶)在市区内无任何形式的自有房产或享受其他政策性住房;
(三)申请人在市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A、B、C类人才不受限制,中央、省属在襄单位可根据社会保险缴纳实际情况确定)
首次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续签实行一年一续,最长不超过2年。同时,用人单位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短期入住人才公寓(酒店式公寓)。通过此举既可以提高人才公寓周转效率,又能解决人才的过渡性住房需求。《办法》明确了人才公寓赠予、出售的机制。对工作满5年、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人才,由市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认定,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公示后,可赠予人才公寓的有限产权。
申请人填写《襄阳市第九批人才公寓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②申请人为企业员工的,提交正式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申报人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提交组织人事部门印发的录用(聘用)文件和编制证明复印件;
③符合A、B、C、D类人才的申请人,提交聘用证书(或合作协议)、重要专利和获奖证书及其他引进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④符合年工资性收入和个税比照C、D、E类人才享受人才公寓政策的申请人,提交年工资性收入和个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