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评审程序
(一)项目申报(3月1日至5月10日)。
项目申请人登录http://hbdcxm.hb12333.com,按照身份类别,选定申报通道,点击“我要申报”,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依次进行在线申请、法人注册和项目申报。或者直接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搜索“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依次进行在线申请、法人注册和项目申报。
(二)项目审查(3月1日至6月12日)。
项目审查与项目申报同时进行。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会同申报项目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对在校大学生创业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网上审查,提交上级人社部门网上审核。各县市(区)团委会同申报项目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对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项目网上审查,提交上级团委网上审核。
项目审查也可采取微信端审查方式,现场审查完毕即可提交。网上审查选择微信审查或电脑审查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操作,上传的照片信息必须清晰可见。
5月22日前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团委必须完成网上审查并提交。6月5日前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必须完成网上审查并提交。6月7日前各市州团委必须完成网上审查并提交。6月12日前各市州人社部门必须完成网上审查并提交。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申报人的学历审查工作由省级统一组织进行。
(三)报表提交。
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团委在所有项目网上审查提交后,登录“申报平台”下载打印《2022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审核表》。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会同项目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签字盖章后,报省教育厅。各县市(区)团委会同当地人社部门签字盖章后,报团省委。
各市州人社部门在所有项目网上审查提交后,登录“申报平台”下载打印《2022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审核意见汇总表》,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省人社厅。
6月12日前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团委必须完成项目审核表提交工作,6月27日前各市州人社部门必须完成项目汇总表提交工作。
(四)项目核查。
团省委和省教育厅分别收集汇总各地报送的《2022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审核表》。团省委对各地团委网上提交的大学生创业项目进行汇总审核,省教育厅对各地高校网上提交的大学生创业项目进行汇总审核。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团省委联合对申报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进行资格审核。
(五)专家评审。
由高等院校、专业行业协会、风险投资机构和企业等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团,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定,确定扶持金额。对拟扶持资金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进行专家复审。对拟扶持资金在前十名的项目,需通过在湖北电视台举办的大学生创业大赛确定扶持金额;不参与创业大赛的项目,扶持资金只给予8万元资助。
(六)资金拨付。
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团省委根据评审团意见,确定大学生创业项目拟扶持名单,通过申报平台、三部门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多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或公示期结束后,接到项目举报线索,一经核实的,立即终止该项目扶持。对公示无异议的创业项目,按规定拨付扶持资金。如遇国家重大政策调整,不符合产业发展支持要求的,可以终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