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前往派出所或社区(村)进行居住登记
1、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或者社区服务机构办理,公安机关或者社区服务机构收到居住证申请材料后,经审查,材料齐全的,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补交的材料。
2、公安机关或者社区服务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不含邮寄时间)。发放居住证;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作出不予发放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申请条件
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拟居住3日以上的,应登记流动人口。自登记之日起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自愿原则,可以申领居住证。
1、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用人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用人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
2、合法稳定住所,是指非本市户籍公民在本市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合法租赁房屋、用人单位或者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
3、连续就读,是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
宜昌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地址一览
宜昌市公安局
地址: 城东大道116
宜昌市公安局夷陵区分局
地址: 正安街1
电话:(0717)7821419
宜昌市公安局西陵区分局
地址: 气象台路
电话:(0717)6742953
宜昌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城东大道45号
电话:0717-669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