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种禁忌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
有些禁忌,比如正在发热等是暂时的,当导致禁忌的情况不再存在时,可以在晚些时候接种疫苗。
二、发现、把握接种疫苗的禁忌
在操作实施的过程中,如果接种第一剂次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且不能排除是疫苗引起的,则不建议接种第二剂次。要了解疫苗成分,对疫苗成分既往有过敏者不能给予接种。
接种时,受种者要如实向医生报告身体状况及疾病史、过敏史等;接种医生将会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及既往过敏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