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变更工伤登记
受理条件
1.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 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 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 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2.工伤职工因转移、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因工伤保险关系发生变动而变更工伤登记,相关用人单位填写《工伤保险关系变动表》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办理材料
变更工伤登记表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管理处进行受理;
3.审查:工伤保险参保登记管理处进行审核:
4.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管理处办理。
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南阳市宛城区(县)仲景街道范蠡东路1666号3号楼三楼南厅综合服务区室(窗口)
0377-61387815
办理时限及费用
1个工作日,不收费
办理结果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河南政务服务网、河南政务服务网手机APP客户端、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等方式查询该事项的办理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