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病种门诊救助、住院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14岁以下儿童重大疾病救助流程
救助对象在邓州市外就医,出院后持患者本人身份证、农商银行存折、医疗保险补偿票据等材料,到邓州市湍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医保专区医疗救助窗口办理救助手续,救助资金通过市财政局“惠民一卡通”系统发放至对象个人账户。
医疗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针对那些因为贫困而没有经济能力进行治病的公民实施专门的帮助和支持。它通常是在政府有关部门的主导下,社会广泛参与,通过医疗机构针对贫困人口的患病者实施的恢复其健康、维持其基本生存能力的救治行为。
救助对象:
1、特困供养人员;
2、城乡低保对象;
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4、14岁以下儿童重大疾病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