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方便宛城区城镇参保职工就医购药,根据国家医保局《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宛城区医保中心对2022年3月份新申请宛城区医保定点的零售药店,进行了现场评估验收,经评估以下11家零售药店符合条件,拟纳入宛城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现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自2022年3月23日至2022年3月28日,在公示期间,区医保中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如对本次公示有异议,请及时向区医保中心反映,联系电话:63226152。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以下零售药店将正式确定为宛城区城镇职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并纳入协议管理,具体名单如下:
宛城区医疗保险中心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