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二、申请条件
劳动者从事单位就业、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本人在就业后30日内,可在到常住地、户籍地、就业地、参保地,就近选择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就业登记。
三、申请材料
1.灵活就业(个体经营)人员就业登记表(空表下载、样表下载)
2.有效身份证件
四、办理流程
1.收件:窗口递交材料或线上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窗口审核
3.审核:进行就业登记
4.决定:确认就业登记
五、办理地点
平顶山市新城区(县)湖滨路街道,清风路与兴平路交叉口西北角行政审批大厅街道人社业务综合服务窗口室(窗口)
六、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八、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平顶山市新华区(县)华诚大厦街道3楼
2.网上咨询地址: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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