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生活护理费支付方法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许昌生活护理费支付标准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如果伤残程度发生了变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则重新做出伤残评定。
例如,原来被评定为五级伤残,现在伤残程度加重了,被重新评定为二级伤残,那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就应当及时确定是否具有生活自理障碍,并确定护理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