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洛宁县电动车登记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保费及理赔标准如下:
一、保费标准
1.事故险:两轮电动车保费100元/年:三轮电动车保费200元/年;四轮电动车保费500元/年。
2.盗抢险:两轮电动车、三轮电动车保费100元/年:四轮电动车保费200元/年。以上两种方式二选一或都选择,费用累计。
二、交通事故理赔标准:
1.两轮电动车保费100元/年(一是第三方责任险:累计责任限额122000元,其中死亡伤残最高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最高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最高限额2000元;二是附加驾驶人责任险:累计责任限额7500元,其中死亡伤残最高限额5000元、医疗费用最高限额2000元、财产损失最高限额500元)。免赔:每次事故损失在200元以内的不予理赔。
2.三轮电动车保费200元/年(一是第三方责任险:累计责任限额200000元,其中死亡伤残最高限额180000元、医疗费用最高限额18000元、财产损失最高限额2000元;二是附加驾驶人责任险:累计责任限额10000元,其中死亡伤残最高限额7500元、医疗费用最高限额2000元、财产损失最高限额500元)。免赔:每次事故损失在200元以内的不予理赔。
3.四轮电动车保费500元/年(一是第三方责任险:累计责任限额200000元,其中死亡伤残最高限额180000元、医疗费用最高限额18000元、财产损失最高限额2000元:二是附加驾驶人责任险:累计责任限额10000元,其中死亡伤残最高限额8000元、医疗费用最高限额2000元:附加车上人员责任险:累计责任限额10000元,其中死亡伤残最高限额8000元、医疗费用最高限额2000元)。免赔:每次事故每人损失在100元以内的不予理赔。
三、盗抢险理赔标准:
1.两轮电动车整车盗抢赔付标准:购车一年以内补偿1200元、购车一年以上两年以内补偿800元、购车两年以上补偿500元(保费100元/年)。
2.三轮电动车整车盗抢赔付标准:购车一年以内补偿1200元、购车一年以上两年以内补偿800元、购车两年以上补偿500元(保费100元/年)。3.四轮电动车整车盗抢赔付标准:购车一年以内补偿8000元、购车一年以上两年以内补偿5000元、购车两年以上补偿2000元(保费2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