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用一次性付款的,需全额支付购房款;
2.采用商业贷款方式的,首付需达到购房款的50%;
3.采用公积金贷款方式的,首付需达到购房款的20%。
购房款、暖气初装费、公示费交至东方红置业(洛阳)有限公司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已备案的资金监管账户,交款时请选择即时到账。
1—10号楼的资金监管账户公示如下:
幢号 | 开户行 | 账号 |
1 | 交通银行洛阳分行营业部 | 413069600012750000100 |
2 | 交通银行洛阳分行营业部 | 413069600012750000100 |
3 | 农业银行洛阳景华路支行 | 16146701040004275 |
4 | 农业银行洛阳景华路支行 | 16146701040004275 |
5 | 洛阳银行兴华支行 | 99007000807 |
6 | 洛阳银行兴华支行 | 99007000807 |
7 | 洛阳银行兴华支行 | 99007000807 |
8 | 洛阳银行兴华支行 | 99007000807 |
9 | 洛阳银行兴华支行 | 99007000807 |
10 | 洛阳银行兴华支行 | 99007000807 |
注:未按规定将购房款、暖气初装费、公示费缴纳至监管账户的,不予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附:选房流程
1.请摇中的申请人或配偶持选房卡、双方身份证原件及结婚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限一人进入现场进行选房。选房卡转让无效,视为自动放弃购房资格;
2.选房顺序按选房卡序号(即摇号结果)依次进行,请选房家庭提前参考户型图做好选房方案;
3.遵守选房纪律,服从选房安排;
4.选房后,按工作人员指导,填写相关资料;
5.选房采取一房、一名、一身份证进行现场登记,一律不能调换、更改;
6.按照市新冠肺炎防疫指挥部要求,请选房家庭代表做好个人防护,戴好口罩,遵守现场防疫防控要求,测量体温,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按现场规划排队,请保持疫情防控要求的安全间距(间隔1.5米),不要聚集,主动维护现场秩序;
7.请选房家庭代表提前10分钟到达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