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市常住户口;
2.在城市区无住房。
(二)新就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具有中职、中专(含普通高中)以上学历;
3.毕业不满5年;
4.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5.在城市区无住房;
(三)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缴纳了社会保险;
2.已与用工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3.在城市区无住房。
资格申请审核:
1.城市区无房家庭。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先如实填写公租房申请审核表(表格可从网上下载或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到区住房保障部门领取),交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部门,并附相关资料;区住房保障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申请人名单在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后无异议的,即获得保障资格。
2.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先如实填写公租房申请审核表(表格可从网上下载或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到区住房保障部门领取),交用工单位工商注册地所在区住房保障部门,并附相关资料;区住房保障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申请人名单在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后无异议的,即获得保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