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设定为: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重度残疾人、贫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可仍按100元档次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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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如何办理缴费档次变更?办理变更后何时生效?
参保城乡居民需办理缴费档次变更时,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当年未变更缴费档次的,按上年度选定的缴费档次收费;当年已经完成缴费后变更的缴费档次将在下一年度缴费时生效。
达到领取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到龄当年是否可以缴纳本年度养老保险费?
达到领取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到龄当年应缴纳本年度的养老保险费。
办理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城乡居民填写《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需要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补缴手续,填写《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并将需补缴的养老保险费存入城乡居保基金专户。
(1)《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申请表》由参保人员填写,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居)委会经办人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2)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规定逐年缴费,并可补缴至满15年;对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对于没有按规定逐年缴费的,可补缴中断年度的缴费部分,但不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
(3)《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一式三份,由参保人员、乡镇(街道)事务所和县级社保机构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