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包括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台州湾新区。
二、征地区片划分补偿标准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市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征收农用地(不含林地)、建设用地,一级区片9.4万元/亩、二级区片8.3万元/亩、三级区片7.3万元/亩;征收林地、未利用地,一级区片7.1万元/亩、二级区片6.2万元/亩、三级区片5.5万元/亩。
三、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台政办函〔2021〕4号)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台政函〔2020〕46号)同时废止,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