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时间:
2020年11月1日起逐步推进应用,12月15日起在就诊各环节全面应用。
日前,省卫健委印发了《关于推广电子健康码应用的通知》,提出在全省全面推广电子健康码应用。通知要求,基层医疗机构要配备国家卫生健康委过检的扫读设备,11月1日起在开展基本诊疗、基本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和居民健康档案等服务时,逐步推进电子健康码应用,12月1日前完成改造和联通调试,并组织上线试运行。12月15日起在就诊各环节全面应用电子健康码。
申领方式:
有智能手机:“居民健康”APP或微信服务号端申领
无智能手机:自助机申领
申领流程:
步骤一:搜索下载“居民健康”APP
步骤二:进入首页,“点击领取卡片”
步骤三: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按提示操作完成领取
使用场景:
1.收费处扫码充值、缴费、退款、打印发票
2.分诊台扫码登记、换号、分诊
3.诊室扫码就诊
4.医技科室扫码做检查、检验
5.药房扫码取药
6.人工报告打印窗口扫码打印报告单
7.自助机扫码充值、预约、查询(缴费明细)、打印报告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