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游仙区人才公寓(第二批)配租申请对象一览
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游仙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注册所在地及税收关系均在游仙的企业、辖区科技创新平台等单位的引进人才。
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2024年1月10日至1月17日。
申请条件
引进人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且同时符合条件(二),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1.符合游仙区“领军人才集聚”工程评选条件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
2.全职在游仙区工作的市级及以上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若为入选团队,则为团队带头人)。
3.全职引进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职称的人才。
4.全职在游仙区工作的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省级技术能手等技能人才。
5.全职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境外部分知名高校(最新一期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前200的境外高校)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对象所在单位未提供住宿,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绵阳市未租住任何形式的政策性住房(含公共租住住房),且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绵阳城区(涪城区、游仙区、安州区、科技城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仙海区)无产权住房,或本人已购房,但暂未交房的。
(三)、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只能分配1套住房,经区委组织部、游仙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审核同意可分配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