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所需材料清单
申请人或用人单位可向广西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提交纸质材料,也可通过“八桂英才网”线上填报并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
(1)《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
(2)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如劳动聘用合同、任职证明等;申请人通过柔性引进形式,每年在广西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累计3个月以上的,需由用人单位提供申请人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的证明材料(明确每个工作阶段的起止日期)。
(3)申请认定层次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获奖证书、任职证明、入选证明及课题、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证明等。
(4)非全职的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时间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须经用人单位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申请人为自主创业人才及自由职业者的,由其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险所在设区市党委组织部出具推荐意见),有关证明材料需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或签字确认。
咨询电话:0771-5505003、0771-3818665
服务平台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一楼大厅广西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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