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参保办法:
一、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六个月内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缴纳出生之日起所属年度的医疗保险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二、超过六个月未参保的,需在征缴期内到街道(社区)或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所)办理参保登记,从参保的次年起享受医保待遇。
在校学生(包括托幼园儿童):
由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人,各级政府为每个参保人员追加580元的财政补助。
参保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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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
可选择在2021年11月15日之前到各级医保经办窗口进行参保登记或者在2021年11月15日之后在线上办理)。医保待遇享受日期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到各级医保经办窗口进行参保登记。
登记时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外地户口需提供当地所属派出所开具的有效居住证或(居住凭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2)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参保业务承办部门
少儿医疗保险业务按参保地属地化管理,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少儿医疗保险科负责。
参保条件
未满18周岁的本市户籍少年儿童(以下简称少儿)。
办理材料
1、少儿的《本市少儿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非在园在校)》;
2、少儿的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少儿与监护人关系证明材料或少儿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照相点的数码照回执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回执上注明姓名与身份证号;
5、监护人的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6、监护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为港澳台外籍人员的,则需提供有效证件(永久性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为现役军人的,则需提供有效的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