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启用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的通告》,自本月起,保定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缴费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原来通过社保卡银行账户、工行银行卡等缴费扣款的方式不再使用,税务部门提供了新的缴费方式,由灵活就业人员进行自助缴费。
模式一:网上缴费
1、微信缴费
(1)缴费人可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办税服务厅—社保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输入身份证号码后点击查询,会出现申报信息,然后点击缴费;
(2)参保者也可以通过关注“保定医保”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栏点击“参保缴费”即可缴费。
2、电子税务局缴费
缴费人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网站,进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界面,输入身份证号码后进行缴费。
模式二:税务窗口缴费。
缴费人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税务征收大厅征收窗口缴费。
1、缴费人选择缴费周期为半年的,每年1月至3月及7月至9月的每月25日前通过上述缴费方式进行缴费
2、选择按月缴费的,每月16日至25日通过上述缴费方式进行缴费。
新参保人员及续保人员需先到医保经办机构相应窗口办理参保业务后再缴费。完成缴费后如果需要缴费凭证,可通过税务窗口开票方式取得。医保部门和税务部门将相互配合,全力为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做好医保参保缴费的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