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台州临海关于集中开展申领临海市人才绿卡的通知
发卡范围和对象
临海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仅限于专技岗位)的下列人才:
(一)顶尖人才
1.诺贝尔奖、菲尔兹奖、图灵奖等国际性重要奖项获得者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3.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4.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乌克兰等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相当于中国的“两院”院士)
5.国家引才计划顶尖人才;国家引才计划杰出人才
6.近5年内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总部首席执行官或首席技术官
7.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二)领军人才
1.国家引才计划人才;国家引才计划领军人才;省引才计划杰出人才
2.“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中科院“百人计划”A类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3.省特级专家
4.国家重点实验室主要负责人(首席专家)
5.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6.近5年内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高管的经营管理人才(特指持有职业经理人证书的总经理)
7.中华医学会二级以上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医大师
8.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三)高端人才
1.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主要负责人(首席专家);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带头人
2.国家引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引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
3.“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讲座教授
4.中科院“百人计划”B类人才
5.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国家级文联各协会主席;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
6.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7.省引才计划人才;省引才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
8.通过综合考评的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人员(含培养期)
9.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10.台州市“500精英计划”A类人才
11.近5年内担任中国500强高管的经营管理人才、中国民营企业500强高管的经营管理人才(特指持有职业经理人证书的总经理)
12.国家级名中医;省卫生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带头人
13.国家社会工作领军人才
14.省杰出教师(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校长
15.中华医学会二级以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医药学会、中国医师协会二级以上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省级医学会二级以上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16.全国技术能手;省杰出技能人才;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
17.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四)特优人才
1.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3.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物
4.省卫生创新人才培养对象;省级医学会二级以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地市级以上三级医院博士生导师
5.国家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青年学者
6.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钱江学者”教授;通过综合考评的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员;省级“海外工程师”;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7.省特级教师
8.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
9.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10.省级名中医、省国医名师
11.省“首席技师”、特级技师
12.台州市“500精英计划”B类人才
13.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五)高级人才
1.省拔尖技能人才;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省工艺美术大师;省重点创新团队带头人;省级一流学科(专业)带头人;省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2.省社会工作领军人才
3.台州市届内拔尖人才
4.台州市“21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员
5.台州市级“海外工程师”;台州市引进企业“首席技能大师”
6.杰出台州工匠
7.国家级文联各协会理事
8.台州市“500精英计划”C类人才
9.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六)临海市拔尖人才
(七)取得博士、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特级技师职称的人才
(八)“一流学校”或“一流学科”、原“211”、“98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九)经认定的对我市社会贡献较大的急需紧缺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享受待遇
“绿卡”持有人在市内享有如下待遇:
1.子女就学。根据《临海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和办理规定(试行)》办理子女就学。
2.落户。持卡人在我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落户单位集体户口或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或就业地所在社区集体户口,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婚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随同登记常住户口,由公安机关简化程序、优先办理;愿意申请加入中国国籍的外籍人才,优先为其本人及随归、随迁的配偶和子女办理加入中国国籍并落户临海手续。
3.医疗服务。持卡人在市内医保定点医院就诊享受绿色通道服务,5年内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本政策执行之日起,原持卡人已享受5年健康体检的,不再继续享受;未满5年的,继续享受至5年期满。高级以上人才优先入住单人病房,并享受健康咨询、健康评估、预约特殊检查等服务。
4.景区参观。持卡人可免费游览本市范围内旅游景点;
5.人力资源招聘。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享受免费发布招聘信息,免费参加市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人才招聘活动。
6.图书阅读。持卡人免费参观公共文化设施、参加公共文化讲座、办理市图书馆借阅证并延长借阅时限。
7.疗休养。持卡人可享受市里统一组织的疗休养,自领卡当年度或次年开始享受,享受标准为5年不超过2次。
8.交警服务。(1)持卡人及其配偶、子女办理机动车登记(注册、转移、变更、注销)和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换证、补证)业务,资料手续符合条件的,凭卡在车管所享受“绿色通道”。(2)持卡人及其配偶、子女办理机动车检验,资料手续符合条件的,凭卡享受“绿色通道”,随到随办,并给予专门服务。
9.企业登记服务。持卡人在申办企业注册登记及企业年报时,市场监管部门专人联系指导服务,并积极为高层次人才投资决策提供行业发展情况等方面政策信息咨询服务。
10.税务服务。持卡人创办企业享受创业创新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和直通车式服务,提供相关完税证明。
11.创业综合服务。依托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高层次人才领(创)办的企业提供融资申请、政策解读、技术服务、法律服务、创业辅导、管理咨询和信息咨询等一体化、专业化、协同化的公共服务。
12.科技信息服务。持卡人优先申报各级各类科技项目和申请各类科研资助。可优先免费使用市众创空间等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符合条件的,可优先申请科技人才投资发展基金。
13.公交服务。持卡人可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
申领程序
(一)受理程序
1、申请人所在单位登录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或“中国临海人才”官方网站(www.lhrc.com.cn)自行下载《临海市人才绿卡申请表》,并按规定时间携带符合条件对象的有效证件(含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送到市人力保局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申报;
2、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在用人单位递交材料后1个月内完成审核工作。符合申领条件的,在“绿卡”制作好后通知用人单位领取。
(二)申请所需资料
1、《临海市人才绿卡申请表》,一式二份;
2、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或人才称号证书(文件);
3、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4、身份证复印件;
5、2寸照片2张;
6、社保缴费记录、社会保障卡原件。
(三)补办和注销
1、“绿卡”遗失的,持卡人应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申请,进行补办;
2、持卡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注销其持有资格,不再享受相关权益:
(1)持卡人被发现有提供虚假信息现象并被核实的;
(2)持卡人已不在本市工作,且已与原单位无任何合作关系的;
(3)持卡人在使用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持卡人已办理退休手续的;
(5)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持有“绿卡”的。
申报时间
2021年7月5日-—2021年8月4日
以上时间均为工作时间
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 址: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1房间市高层人才服务中心(柏叶西路928号)
联系电话:85127051
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