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于2002 年9 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四)获得证书条件。参加全科级别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暂停考试年份2016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参加免2科级别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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