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温州永嘉新居民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永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且在我县就业、居住均满 1年以上(含),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6个月以上(含),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外,需提供以下材料:
1.《永嘉县新居民积分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原件一式一份;
2.在永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6个月以上的缴费证明 ;
3.申请人用人单位出具的未提供无偿住房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材料(《结婚证》或《个人婚姻状况具结书》等);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同户口父母的身份证明材料、户口簿;
6.租赁房屋所在地乡镇(街道)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申报)登记证明;
7.申请人永嘉农商银行卡。
另外,享受复工复产积分奖励须提供以下材料:享受3月15日前返永积分奖励需提供相应的车票及相关证明;享受“以工招工”模式积分奖励的需提供招引的新员工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及新员工所在企业出具的招引证明。
2020年度永嘉县新居民积分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名额200名,根据新居民积分申请人的积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补贴保障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补贴标准为每月300元。申请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至10月15日止,不在此规定时间内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