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双职工子女看护补贴申报办理指南(对象+流程+材料)
一、政策内容
根据《中共宁波市委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意见》(甬党发〔2020〕4号)第四条的规定:“双职工家庭中有在甬就读小学、幼儿园及托育子女,确实无人照顾的,鼓励企业安排一名家长带薪居家看护。夫妻双方均在已开工非公企业的,给予每个家庭一次性补助500元。”
二、申报对象
个人(非公企业)。
三、申报渠道和流程
以女方所在单位向属地乡镇(街道)申报,先拨付后审核,由企业发放至员工个人。单亲家庭由单方申报。
四、所需基本资料
企业申请员工花名册(含子女就读的小学、幼儿园及托育机构名称和班级)。
五、具体办理单位
各乡镇(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特别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