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年8月23日15:28:10
宿迁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1、具有宿迁市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2、在宿迁市取得居住证的外地户籍居民;
3、宿迁市辖区内各级各类教学教育机构在学校及托幼儿童。
拓展信息
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及限额
(1)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5%。
(2)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5%。
(3)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之上2万元以下的为65%;2万元以上的为70%。
(4)合规转外住院:起付线之上2万元以下的为60%;2万元以上的为65%。
(5)未按规定转外住院:起付线之上2万元以下的为45%;2万元以上的为50%。
(6)意外伤害报销:按照⑴—⑸规定报销比例的80%执行。
(7)因急诊抢救发生的合规门诊医疗费用:按照住院报销政策执行。
(8)年度报销限额:30万元。
(9)特殊人员报销比例: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住院报销比例,在一般参保居民同类待遇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报销限额为35万元,其中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各段住院报销比例在上述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学龄前儿童及全日制在校学生不设报销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