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条款: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一、申报条件
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新录用低收入家庭子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五类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
企业开展政府补贴性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原则上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开班备案。
二、申报方式
江苏人社网上办事大厅
https://rs. jshrss.jiangsu.gov.cn/index/
三、政策咨询
县劳动就业管理处,电话: 87027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