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单位可采取现场申报或网上申报的形式,申请生育津贴。
一、现场申报
单位填写加盖公章的«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申报表»或«男职工护理津贴申报表»,并提供新生儿医学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结婚证等复印件,由医保中心核对信息后,向单位出具《生育保险待遇结算单》,津贴于次月月底打到单位指定账户。
二、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生育津贴流程:(仅CA认证单位)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用户登录(单位CA登录)--社会保险服务导航--生育津贴网上申报,医保中心核对无误后,津贴于次月月底打到单位指定账户。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点击进入
三、下载路径
参保职工或单位可以从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相关表格,下载路径为: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搜索«泰州市区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申报表»、«男职工护理津贴申报表»。
温馨提示:单位需确认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银行帐户准确无误,如不能确认需与社保公共信息维护窗口核对信息。(人社大厅9号窗口)
医保中心生育津贴申报窗口联系电话:8660654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