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企业生产一线岗位职工参加职业培训或参加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定组织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且属于国家公布的职业(工种)培训,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由政府给予相应培训补贴。
二、补贴标准
市区企业生产一线岗位职工参加非紧缺型职业(工种)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分别按每人1200元、2000元和2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参加紧缺型职业(工种)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给予1500元、3000元和4000元的培训补贴。参加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培训的,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三、所需材料
1.泰州市政府购买高技能人才培训成果补贴申请表;
2.参培人员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
3.个人申请培训补贴资金的,还应提供由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4.培训机构代为申请的,还应提供代为申请补贴协议。
四、申请流程
每年3月底前,具备培训能力的企业,按规定组织开展本企业培训的,由企业向所在地人社、财政部门申请培训补贴资金。不具备培训能力的企业,依托具备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培训机构组织开展本企业上述培训的,企业直接或委托高技能人才培训机构向所在地人社、财政部门申请培训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