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贵阳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一)正常情况
标准=(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30天)*法定产(休)假天数
(二)参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成立不满1年的
标准=单位成立之日起至发放生育津贴前所在单位月平均缴费基数/职工人数作为生育津贴的计发基数
二、贵阳生育津贴办理方式
(一)网上办理
1.使用电脑登录“贵州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guizhou.gov.cn/?areacode=520000)
2.搜索“生育津贴”,搜索区域选择贵阳市
3.点击“生育津贴支付”一项旁边的“在线申请”,实名登录后按照要求办理
(二)现场办理
实行“同城办理”,可以在贵阳市任意一家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贵阳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三、贵阳市生育津贴申请条件
参加贵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并在生育或计划生育流产手术前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发生符合国家和省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流产手术的女职工(不含灵活就业人员),可享受生育津贴。
1.属于机关和全额拨款、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女职工,由单位发放本人工资,如本人工资低于生育津贴的,差额由生育保险基金补齐;
2.属于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女职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生育津贴,所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的,差额由单位补齐。
3.贵阳市统筹区域外转入的女职工,其转入前后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期限可以连续计算。
连续缴费不足6个月生育的,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