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补换、挂失手续?
1、扬州旅游休闲卡(A、B卡)实体卡
①自然损坏换卡:质保期内且卡面完好的,卡无法正常使用时,用户持有效证件和卡到城建公用企业服务中心北区服务大厅、市民卡文昌营业厅、市民卡移动营业厅、市民卡西客站营业厅、市民卡行政办事服务中心33-34号柜台中任一网点办理免费换卡业务(非身份证办理的需本人到场拍照)时完成换卡,将原卡上的电子年票应用转移到新补换的卡上,7个工作日后,用户持“退换申请”凭证到原办理点将原卡内电子钱包余额存入新办卡或通过邮寄汇出方式退还余额。
②人为损坏换卡:卡有弯、折、裂、破、洞、磨损、凹凸、火烧、水浸等痕迹、或其他损坏的,或超过质保期的,卡无法正常使用时,用户需持有效证件和卡到城建公用企业服务中心北区服务大厅、市民卡文昌营业厅、市民卡移动营业厅、市民卡西客站营业厅、市民卡行政办事服务中心33-34号柜台中任一网点办理补换卡业务(非身份证办理的需本人到场拍照),缴纳卡费20元后换卡,同时将原卡上的电子年票应用转移到新补换的卡片上。7个工作日后,持“退换申请”凭证到原办理点将原卡内电子钱包余额存入新办卡或通过邮寄汇出方式退还余额。
2、扬州市社会保障 市民卡
①自然损坏换卡:质保期内且卡面完好的,卡无法正常使用时,用户需持身份证件和卡到市民卡公司移动营业厅办理补换业务,在10个工作日后,用户持“标准卡补换申请”凭证到原办理点免费换卡,同时将原卡年票应用转移到新补换的卡片上。
②人为损坏换卡:卡有弯、折、裂、破、洞、磨损、凹凸、火烧、水浸等痕迹、或其他损坏的,或超过质保期的,卡片无法正常使用时,用户持身份证原件和卡到市民卡公司移动营业厅办理补换卡业务,同时缴纳卡费35元,10个工作日后,用户持“标准卡补换申请”凭证到原办理点领卡,同时原卡年票应用转移到新补换的卡片上。
3、挂失
扬州旅游休闲卡(A、B卡)实体卡、扬州市社会保障 市民卡都是在市民卡上加载电子年票的功能,因此市民卡电子钱包不记名、不挂失,如此卡丢失,只能对旅游年卡部分进行挂失。
①扬州旅游休闲卡(A、B卡)实体卡丢失后,需持办卡时携带的有效证件(非身份证办理的需本人到场拍照)前往城建公用企业服务中心北区服务大厅、市民卡文昌营业厅、市民卡移动营业厅、市民卡西客站营业厅、市民卡行政办事服务中心33-34号柜台中任一网点办理挂失业务。
②扬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丢失后,需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市民卡公司移动营业厅办理挂失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