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哪些情况不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

地方特产2022-09-21 20:10:55未知

扬州哪些情况不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1部门印发《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办法》,其中第二章第七条:

  军官、军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

  (一)超过50周岁且可以作退休安置的;

  (二)因伤残可以作退休安置或者经医学鉴定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留党察看期未满的;

  (四)被开除党籍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不宜作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的。

本文标签: 留党察看  军人  党籍  军士  第二章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