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通未满16周岁申领居住证
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申领居住证的,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须由其父母提供户口本、就学证明资料或居住证明资料,并出具承诺书,书面承诺该未成年人系其子女。承诺书、户口本、就学证明资料或居住证明资料须留档保存。
二、什么情况需要办理居住证?
1、拟在居住地居住7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向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2、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后的人口,应当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或在居住地求学、培训、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流动人口,自愿申领居住证。
3、行动不便的老龄、残疾等流动人口,可委托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或申领居住证,办理时应当提供代办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及书面委托证明。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