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金坛区硕士人才补贴政策 金坛市人才补贴政策

地方特产2022-09-19 23:24:24未知

常州金坛区硕士人才补贴政策 金坛市人才补贴政策

  金坛区企业人才引进培养资助(奖励)政策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大企业人才引进培养资助(奖励)力度的实施意见》(坛政办发〔2015〕109号)

  资助标准:企业引进的硕士(或4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博士研究生(或55周岁以下正高职称),三年内分别给予4.32万元、7.2万元专项资助和2400元健康津贴;

  企业在职人员取得硕士、博士学位,二年内分别给予1.92万元、2.88万元专项资助。

  企业在职人员获评正高、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2000元;

  企业引进的55周岁以下高级技师,三年内给予3.6万元专项资助。

  企业在职人员获评高级技师、技师资格的,分别给予1万元、2000元奖励。金坛区级以上大师工作室主要带头人,三年内给予2.16万元专项资助。

  申报条件:

  1.企业引进的硕士以上(或副高以上职称)人才,须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含三年)劳动合同,并且在金坛区缴纳社保;

  2.企业在职人员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须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含三年)劳动合同,并且在金坛区缴纳社保;

  3.企业在职人员获评副高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资格的,须提供获评文件、评审表、职称证书。

  4.企业引进的技师资格的人才,须与企业签订签订3年以上(含三年)劳动合同,并且在金坛区缴纳社保。

  金坛区人才安居和人才落户支持政策

  政策依据:《鼓励各类人才扎根金坛就业创业政策》

  资助标准:一是开辟人才落户绿色通道,只要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或五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员级及以上职称)的各类人才,可申请落户金坛。

  二是实施人才安居工程,为落户金坛的各类人才发放购房补贴。

  对于在金坛城市规划区内购房(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的全日制大专毕业生、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8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购房补贴。

  申报条件:

  1.金坛户籍满1年,已婚的,配偶户口也迁入金坛;

  2.在金坛工作满1年,并且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满1年;

  3.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购房的;

  4.所购商品房或二手房在城市规划区内;

  5.本人及其产权共有人承诺5年内房产不上市交易,5年内户籍不迁出金坛。

  其他支持政策

  企业引进的优秀人才优先推荐申报常州市首席专家、常州市突出贡献人才、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入选的给予相应配套资金奖励。

  政策咨询部门

  金坛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0519-82826851,82310211。

本文标签: 金坛  万元  企业  人才  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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