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疫城市
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严格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的低风险地区及其他有本土病例报告设区市(直辖市为区)的人员严格实行“3+4+7”健康管理措施,前3天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每天1次核酸检测),后4天健康监测(第4、5、7天各1次核酸检测),最后7天健康监测(第10、14天各1次核酸检测)。
非涉疫城市
其他市外来(返)锡人员,严格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前3天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每天1次核酸检测),后11天健康监测(第4、5、7、14天各1次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