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无锡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六条 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网约车经营许可有效期限为5年,经营范围为预约出租客运,经营区域为本市市区。
第二十一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通告提供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向社会公告。终止经营的,应当将相应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交回原许可机构。
网约车经营许可证受理部门:
窗口受理: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
咨询电话:0510-81825588;81825589
联系地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
无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咨询电话:0510-81089052
联系地址:无锡市北塘大街190号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夏令时除外)
办理期限: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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