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是对个人过去信用行为的客观记录,并不对个人的信用好坏进行定性的判断,不对欠款进行“善意”欠款或者“恶意”欠款的区分,是为了保证信息的客观性。
其次,商业银行等个人信用报告的使用机构会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和其他信息对客户的履约能力和意愿进行综合判断。
因此,个人信用报告中不区分“善意”欠款与“恶意”欠款。
哪些行为会为个人信用带来不良影响?
1、信用卡连续三次(或两年内累计六次)逾期还款,房贷、车贷月供累计2至3个月逾期或不还款;
2、逾期借款利率上调,仍按原金额支付“月供” ,产生欠息逾期
3、睡眠信用卡激活后不使用也会有年费,不缴纳可能产生负面信用记录;
4、信用卡透支消费、按揭贷款没有及时按期还款
5、为第三方提供担保时,第三方没有按时偿还贷款
6、欠账等经济纠纷
7、水、电、燃气费不按时交款
8、个人信用卡出现套现的行为
9、助学贷款拖欠不还款
10、手机扣费与银行卡挂钩,手机停用后欠月租费形成逾期
11、被冒用身份证产生信用卡欠费记录
提问:一次失信是否会被终生记录?
不良信息:自不良行为或时间终止之日起保留5年
正面信息:信用财富,一直展示在信用报告中
错误信息:立即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