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申报一次住房贷款利息或者是住房租金,即2019年申报住房租金的话只能等到2020年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或者是放弃住房租金扣除,2019年选择申报住房贷款利息,由纳税人自行判断。
二、子女教育扣除比例:
如2019年申报的扣除比例需要修改的话可以选择在2020年的信息中进行修改,具体分配比例如下:
■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 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 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三、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方式:
■ 只有婚前双方各自购买了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的才可以选择婚后各自按50%的比例扣除;
■ 如果不是的话,由双方约定由其中一方按100%进行扣除,谁扣谁填,不扣的不填。
四、赡养老人分摊比例:
■ 独生子女可以直接按月扣除2000元,不需选择分摊方式。
■ 非独生子女需要选择分摊方式(非独生子女最多每月扣除1000元,所有子女扣除总额不得超过每月2000元)
①子女平均分摊②被赡养的老人指定分摊③子女间约定分摊
约定和指定分摊需要签订分摊协议,老人指定分摊效力大于子女间约定分摊。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