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苏州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1568元】
7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由每月1493元提高到1568元。
继2019年7月从每月1418元提高至1493元后再次上调。
【2020年苏州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2020元】
近年来,我市积极结合我市失业保险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显现出常态化、覆盖广的特点。此次调整完成后,我市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较去年6月底的1418元上浮了150元,上浮比例达10.6%。
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调整提高,对于失业人员来说,更好地保障了失业期间的日常生活,更大程度上减轻失业带来的经济压力,这也能够更好的促使失业人员为再就业做好准备工作。
【知识点】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的。
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苏州市区失业人员可登陆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申请。点击底部菜单栏“在线办事”,进入“就业创业”板块,点击“失业保险金申请”,可在线办理失业保险金申请。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重新就业的;
❖应征服兵役的;
❖移居境外的;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