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步骤
(一) 个人现场申请
1、指导填表。指导申请人按要求完整填写《苏州市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
2、核对材料。当场查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并对其《苏州市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所填内容与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对。对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对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其需要补充的材料。
3、打印受理回执。
4、照片采集。使用数码摄像头当场采集申请人头像信息,导入电脑进行存储。申请人自行提供的数码相片,需与身份证件仔细核对是否同一人,无法判定的不予接受。
5、申请人信息录入居住证管理系统。信息录入以办证受理点前台录入为主。可以采取以下方式:(1)在申请人员不多,受理时间充裕的情况下,办理即录入;(2)在申请人员较多、受理时间紧张的情况下,可启动快速受理模式,核查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后打印受理回执,另行安排时间补充录入信息。
(二)个人网站自助预申请
1、申请人在居住证网站注册登录。
2、按表格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3、申请人填写完成后携带身份证等证明材料至居住证受理点。
4、受理点受理人员输入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调入新苏州人系统数据,根据申请人填写的信息进行核对、修改、补录后,按照正常现场申领手续继续办理。
5、没有电子照片的通过现场摄像头采集。
(三)单位网上集中申领
1、单位开户。
用人单位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商注册号,至派出所进行申请办理网站开户,受理人员根据所提交的材料,审核判断是否符合办理网站开户业务,办理完成后,告知单位联系人开户账号和服务密码。
2、预申领信息录入及材料收集。
用人单位负责居住证办理工作人员通过网站下载表格,组织发放居住申领申请表、预申领信息录入及申领材料收集工作,在信息录入完成及材料收集完成后,打印申领人员清单至当地居住证受理点提交材料。
3、预申领信息审核。
申请材料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公安机关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
符合要求的,公安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核发居住证。申请人应当持回执到受理机构领证。
办理材料:
(1)自购房屋及亲友投靠
①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户主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无房产证的需带购房合同及复印件)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租房
①跟户主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二手房东的需要提供一份二手房东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中介签订合同还需要户主跟中介之间的委托书,户主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房东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房东现在住址、联系电话
(3)集宿区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公司厂牌原件及复印件
③公司在职证明盖公章(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明在职的文件,能够证明在职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