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创新人才首年生活补贴】
申报范围:
工商法册地、财税户管地均在本仓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际生产运营,且未受到过重大行政处罚、无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
申报对象: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20年1月1日以后首次进入我市企业实地工作,与引进企业依法签订1年及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2.世界知名院校或“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毕业生,世界知名院校以最新发布的QS,THEU.S.News和ARWU世界前300强高校名单为准,“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为准;
3.具有全8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
4.无违法犯罪、不良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