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昆山人口普查入户通知 昆山市户口迁入条件2020

地方特产2022-09-16 20:54:49未知

2020昆山人口普查入户通知 昆山市户口迁入条件2020

  一、普查表

  根据不同的普查对象和普查内容,具体分为四种普查表

  1.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短表

  2.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长表

  3.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普查表

  4.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调查表

  二、登记方式

  普查登记采用普查员入户询问、当场填报,或由普查对象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

  三、入户时间

  普查摸底时间:10月11日—31日

  普查登记复查时间:11月1日—12月10日

  四、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持证上岗

  

  昆山市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公告

  为全面掌握全市人口的基本情况,为科学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口统计信息服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市于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普查对象:凡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国境内(指海关关境,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自然人,无论是大陆常住人口、港澳台侨人员还是外国人,以及在中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包括驻外使领馆人员、出国留学人员、外派劳务人员等,原则上都属于人口普查对象。已经在境外定居的中国公民,以及来华出差、旅游等在中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不属于人口普查对象。昆山市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普查对象按现住地原则接受登记调查。

  二、普查方式:2020年9月~10月,开展基本情况入户摸底工作;11月~12月,将再次入户进行人口普查正式登记和对登记资料核对复查。调查期间,普查员将佩戴工作证入户,以电子采集、纸质表、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信息登记,请广大群众予以支持配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请调查对象准备好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学历证、不动产证、护照、居住证等相关证件,确保您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全面。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将对登记信息依法予以保密,不得将登记信息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用于普查以外的目的。

  请全体市民积极参与和配合人口普查工作,并欢迎对人口普查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如有问题,可拨打所在地区咨询电话:

  市人普办咨询电话:57321622、57320073、57323357

  市人普办举报电话:57369381

  昆山开发区人普办:50197846、50197847、50197740、50197651

  昆山高新区人普办:57570952、57995641、55175920、55110793、50317265、55180899、55173696、57560276

  花桥经济开发区人普办:57691671、57609116、50170868

  张浦镇人普办:57440019、57440016

  周市镇人普办:55195070、50311963、57628122

  陆家镇人普办:57672910、57878789

  巴城镇人普办:57653215、57653927、57658252、50127087

  千灯镇人普办:57473990、50162676、36909369

  淀山湖镇人普办:57492127、57492127、57486679

  周庄镇人普办:57219733、57205236

  锦溪镇人普办:57220051、50306120

  柏庐城市管理办事处人普办:36696269、50153950

  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人普办:57992032、57992051、57992031

  青阳城市管理办事处人普办:57380592、57388095、57382082、57385922、

  震川城市管理办事处人普办:55137810、55137811

本文标签: 人口普查  第七次  对象  全国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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