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认定标准
园区创业重点扶持群体包括:
1.园区户籍登记失业人员;
2.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教育部门认可的外国高校毕业生);
3.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人员;
4.园区在校大学生。
创业扶持群体扩大对象包括:
1. 苏州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
2. 在苏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外地户籍创业人员;
3. 在苏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的外地户籍创业人员。
园区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指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三个月及以上的园区家庭户籍人员。
园区新生代劳动力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园区户籍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指园区家庭户籍应届(指毕业离校未满一年,毕业离校时间以毕业证书上的发证日期为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教育部门认可的外国高校)大专(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年龄在16至25周岁登记失业的园区被征地农民及被征地农民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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