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鼓励建设领域外地员工春节期间留相过节的若干专项措施》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企业专项补贴及企业诚信激励政策,制定本细则。
企业专项补贴对象
对春节期间稳岗留工的建设领域企业予以专项补贴:
1.在相城区承接已办理施工许可证项目的施工企业;
2.注册在相城区的混凝土、预制构件、砌块生产企业。
企业专项补贴标准
1.2021年2月11日至2月17日,企业安排外地员工留相或在岗工作的,按符合条件的外地员工人数给予企业专项补贴。其中,企业安排外地员工留相的,按每人500元标准执行;安排留相外地员工在岗工作的,按每人每天100元标准执行。以上补贴可叠加享受。
2. 2021年2月11日至2月17日,施工企业留相在岗工作人员数量在100人以上且连续施工的在建项目,另行给予施工企业专项补贴10万元。
企业专项补贴条件
1.企业安排外地员工留相的,须符合2021年2月11日至2月17日期间均在苏州大市范围内。
2.企业安排外地员工在岗工作的,须符合2021年2月11日至2月17日期间均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在此基础上在岗工作天数按天计算。
3.施工企业留相外地员工是指户籍地在苏州大市范围外的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人),且应按要求注册、录入苏州市建筑业从业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或经区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并在春节期间留相过节;在岗工作人员系在春节期间坚守岗位,产生实际工作量的工作人员;
4.混凝土、预制构件、砌块生产企业留相外地员工指户籍地在苏州大市范围外的员工,须在申报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且2021年2月在相城区正常参保缴费(不含补缴)。
企业专项补贴申请材料
1.留相过节材料
2021年2月11日至2月17日,留相外地人员花名册;留相外地员工工资发放记录;留相外地员工在相参保记录;留相员工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可通过“苏周到”app首页“14天行程”栏目查询并截图,14天行程时间范围必须包含春节7天)。
2.在岗工作材料
2021年2月11日至2月17日,留相外地人员花名册;留相外地员工在苏州市建筑业从业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中的考勤记录;留相外地员工工资发放记录;留相外地员工在相参保记录;留相员工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可通过“苏周到”app首页“14天行程”栏目查询并截图,14天行程时间范围必须包含春节7天)。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企业专项补贴发放流程
1.企业对本单位留相外地员工及在岗工作、行程等信息进行审核,并于3月10日前提出申请,填报《相城区建设领域外地员工留相过节企业专项补贴申请表》(附件),提交至属地镇(街道、区)审核后,再由区行业主管部门核实;
2.区公安分局对户籍、行程等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审核。区人社局对外地员工参保、缴费等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审核;
3.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各镇(街道、区)对应管理部门进行实地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申报人数的5%;
4.区住建局(园林绿化建设管理中心)汇总企业专项补贴资金情况,并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5.区住建局(园林绿化建设管理中心)会同区财政局将企业专项补贴资金下达至各镇(街道、区),各镇(街道、区)3月底前将企业专项补贴资金发放至企业,并做好台账备查。
企业诚信激励规则
1.由企业向区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实达标的,由区政府给予通报表扬,并由区行业主管部门优先推荐各类各级评优评先及诚信加分;
2.同一企业按最高级别得分,不作累计。
职责分工
1.各镇(街道、区)负责企业专项补贴政策的宣传发动,企业补贴资金发放,申报资料真实性核查等工作;
2.区住建局(园林绿化建设管理中心)负责牵头制定企业专项补贴实施细则,组织实施企业专项补贴发放工作;
3.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园林绿化建设管理中心)、区交运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局、区金融监管局、区税务局负责提供符合享受企业专项补贴政策的相关类型企业名单及行业主管领域的企业类型咨询;
4.区财政局负责会同区住建局(园林绿化建设管理中心)做好专项补贴资金区级承担部分的预算安排,并按规定程序下达各镇(街道、区)补贴资金。
5.区公安分局负责做好外地员工户籍和行程信息的核查工作。
一票否决制
春节期间,施工企业或混凝土、预制构件、砌块生产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出现员工感染新冠肺炎的,不得申请企业专项补贴、不得享受企业诚信激励。
其他
1.苏州大市包括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
2.如发现企业存在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等行为,追回相应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企业专项补贴资金按区镇各半承担;
4.咨询电话:8518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