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不低于550元;个人缴费标准提高20元,达到每人不低于280元。推进制度公平,2021年全省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310元。
【参保范围】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范围覆盖市域内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
1.成人居民,即:年满18周岁,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和农村居民、取得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口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2.大学生,即:各类全日制高校在校学生;
3.学生儿童,即:中小学阶段在校学生(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学校就读的在籍学生)、学前教育机构在册儿童、新生儿以及其他具有本市户籍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
4.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