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按规定完成“防疫”项目制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同一人员只可补贴一次。补贴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培训方式和内容
“防疫”项目制培训应当以线上培训方式进行。培训形式可以是录制微课、网上录像课等。开展“防疫”项目制培训内容应该包括疫情防控知识、安全生产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等内容,培训总课时不少于24课时,其中疫情防控知识、安全生产知识、法律法规知识不得少于20课时。
培训对象
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以下四类企业的参保职工开展项目制培训。
1.经认定的全市“三必须、一重要”企业(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疫情防控、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
2.全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企业;
3.省、市级诚信、骨干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4.我市认定的重点企业。
实施主体
符合上述条件的且具有相应培训能力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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