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几类新市民子女需要参加积分入学?
(1)尚未取得昆山户籍的新市民家庭,满足一定条件后,可申报当年度积分入学;
(2)2019年1月1日之后落户我市的新市民家庭,其子女要入读我市公办小学一年级和公办初中一年级的,如该适龄儿童户籍未迁入我市,仍需参加当年度积分入学。
新市民子女申报积分入学的条件是什么?
答:夫妻(含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双方中至少一方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非昆山籍人员符合入学年龄的子女:
(1)2021年4月19日前持有本市住宅类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下同);
(2)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合法稳定职业;
(3)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合法稳定住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认定为在本市居住满一年:
(1)申请时在本市范围内,已由公安部门办理居住登记连续满1年的;
(2)在本市范围内,已由公安部门办理居住登记,申报时社保处于缴费状态,18个月以内社保累计缴费满12个月。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认定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1)有本市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2)有在昆法人登记证一年以上(2020年4月19日前)或者有工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2020年4月19日前)且仍在经营。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有与居住登记信息一致的住宅类租住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