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养老保险中断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离开原单位时:
应要求原单位按规定结清实际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否则会影响后续参保。后续无法参保,养老保险就不能继续累积。
2、入职新单位时:
应提醒新单位及时为您办理参保手续(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月起,就应依法参保缴费)。
3、若离职后暂时没有新的工作单位:
建议尽快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有了新单位再随单位接续。
注意:
流动性较强的农民工群体,防止养老保险关系中断可采取以下措施:
1、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
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
2、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
回到原参保地就业,恢复养老保险关系后,继续缴费即可。
3、到其他城镇就业的:
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后,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