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材料:
具备申请条件的零售药店,在工作日内(除法定节假日外)均可向桂林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提出医保定点申请,中心负责受理本级医疗机构的申报材料,至少提供以下材料:
(一)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
(二)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
(三)营业执照副本;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身份证;
(五)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药学技术人员相关证书及其劳动合同;
(六)医保专(兼)职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
(七)与医疗保障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
(八)与医保有关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
(九)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分析报告;
(十)零售药店人员花名册;
(十一)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