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月26日发布汕尾市新冠病毒疫苗供应信息告示:
省新分配的一批适用于3岁以上人群接种的新冠病毒疫苗已于8月26日凌晨抵达我市,市疾控中心将按要求及时将疫苗分发至各县市区。
请12-17岁学生家长按当地学校或接种点的通知,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后前往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
18周岁以上,已接种国药/科兴疫苗第一剂次,并到期(间隔21天以上)接种第二剂次的群众,近期可以到接种点接种第二针次疫苗。
注意事项:
1.前往接种疫苗的市民请携带个人身份证。
2.未满18岁需监护人陪同,带双方身份证、小孩户口本。如监护人委托他人(非监护人)陪同的需带委托人已签名的委托书。
3.75岁及以上人群前往接种时,建议由家属或社区志愿者陪同前往接种。
4.前往接种疫苗的市民请配合做好有序排队、全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及行程卡(根据省相关文件规定,发生本地新冠肺炎疫情的地市不允许受种者预约前往外市进行接种,违者将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同时,为避免人群聚集,也不建议各县区间跨区预约接种。)等各项防控工作。